李人林1931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4年转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三军七师十九团排长,红二军团四师十团连长,连政治指导员。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鄂豫
李人林
挺进纵队三团政治委员,新四军第五师十三旅三十八团政治委员,第三军分区
参谋长,鄂中军分区
司令员。解放战争时期,任
江汉军区副政治委员,
江南游击纵队副
司令员,襄南军分区
司令员,江汉军区独立一师师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湖北军区政治部副
主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军政治委员,
华北军区炮兵政治委员,北京军区炮兵政治委员,中共中央工交政治部副主任,国家建设委员会副
主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主任。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第四、五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八、十一、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