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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陈云
生辰:1905-6-13
祭日:1995-4-10
国籍:中国
籍贯:上海市
宗教:
职业: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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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简介

[陈云](1905一1995)江苏省青浦县(今上海市青浦县)人。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久经考验的卓越领导人。1919年到上海商务印书馆当学徒、店员。此后,开始接触并接受共产主义思想。1925年参加五卅运动,同年8月任商务印书馆发行所罢工委员会委员长,参加领导全馆职工的罢工并取得胜利。随即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10月至1927年3月,参加上海工人为配合国民革命军北伐而举行的三次武装起义。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先后任中共青浦县委书记、淞浦特委组织部部长等职,参加领导当地农民武装暴动。1929年春至1931年春,先后任中共江苏省委沪宁巡视员、省委军委委员、省委委员兼农委书记。后回上海,任中共上海闸北区委书记、法南区委书记,并从事工人运动。1930年9月在中共六届三中全会上被补选为中央候补委员。1931年1月在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被补选为中央委员,5月任中央特科书记,担负保卫中央机关安全的任务。9月被指定为中共临时中央领导成员。1932年3月任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1933年1月,离开上海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继续参加中央及全国总工会的领导工作。1934年1月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白区工作部部长,2月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成员。1934年在红军长征中,担任红五军团中央代表,后改任军委纵队政治委员。1935年1月,在遵义会议上支持毛泽东的正确主张。1935年6月,遵照中央的决定,作为中央代表到上海,恢复和开展党的秘密工作。同年9月由上海抵达莫斯科,向共产国际报告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向西北战略转移及遵义会议的情况,并参加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工作。随后,进列宁学校学习,并在东方大学任教。1937年4月回国到达迪化(今乌鲁木齐),任中共中央驻新疆代表。5月,和滕代远到新疆、甘肃交界的星星峡地区接应李先念等率领的西路军余部400多人进入迪化,组织干部、战士学习文化知识和军事技术,并组建了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支航空队。1937年11月至1944年3月,在延安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对党的建设和党的干部工作由重要的建树。1938年5月,兼任中央青年工作委员会书记。在延安整风期间,是以毛泽东为主任的中央总学习委员会成员之一。1944年3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西北财经办事处副主任兼政治部主任,主持陕甘宁边区的财政经济工作。1945年6月在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继续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8月任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参加领导建立东北根据地的斗争。1945年11月初,任中共中央北满分局书记,后又兼任北满军区政治委员。1946年6月,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副书记兼东北民主联军副政治委员。10月,任中共中央南满分局书记兼辽东军区政治委员。1948年1月,回到哈尔滨,继续参加东北局的领导工作,同时兼任东北军区副政治委员,后又兼任东北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主持东北解放区的经济工作,并参加组织指挥辽沈战役。11月沈阳解放后,兼任沈阳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1948年10月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1949年5月,奉命到北平参加筹组并主持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重工业部部长。1950年6月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在建国初期统一全国财政经济,稳定金融物价,结束国民党政权留下的恶性通货膨胀的斗争中;在调整工商业,恢复国民经济,保障抗美援朝战争胜利,对粮食、棉花等主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等重大决策和活动中;在有步骤地开展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特别是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在制定和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奠定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基础的开创性工作中,他从实际出发,提出了一系列谨慎而现实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做出了卓越的贡献。1954年9月在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在1956年中共八届一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副主席。1956年11月,兼任商业部部长。1957年1月,兼任中央经济工作五人小组(1958年6月改设财经小组)组长。1958年9月,兼任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对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不顾现实条件的急于求成的错误倾向;主张建设规模一定要和国力相适应,要在安排好人民生活的基础上扩大建设规模;主张国民经济计划必须坚持综合平衡,实行按比例发展。1962年4月,重新出任中央财经小组组长,对调整和恢复国民经济作出了重大贡献。“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党内只保留了中央委员的名义。1969年被下放到江西南昌。1972年4月回到北京,参加国务院业务组工作,研究国际经济形势和发展对外贸易问题。1975年1月被选为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粉碎“四人帮”以后,在1977年3月中央工作会议上,他提出应该让邓小平重新参加中央的领导工作。1978年3月,在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继续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同年12月在中央工作会议上,他率先提出平反冤假错案。在接着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重新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和中央政治局常委,并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1982年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继续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他是党和国家的主要决策人之一,同中央领导集体的其他同志一道,为带领全党同志进行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拨乱反正,为制定和执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为正确解决建国以来的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成功地开创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作出了重大贡献。他大力支持邓小平提出的实事求是地确立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的主张。对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他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深刻意义的思想和重大决策。例如,对比例严重失调的国民经济实行全面调整;社会主义时期有两种经济,即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改革的步子要稳,要“摸着石头过河”,从试点着手,随时总结经验;强调无农不稳,无粮则乱;提出经济形势的不稳定,可以引起政治形势的不稳定,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大量提拔培养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是当务之急,等等。他还为按照“一国两制”的构想,实现对香港、澳门主权的恢复行使,实现海峡两岸的和平统一,倾注了大量心血。1987年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在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向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顺利过渡、保持党和国家稳定的重大决策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995年4月10日在北京逝世。

    中国网2002年9月22日